本文整理类中对象与属性(变量)相关知识。
类对象与实例对象 {#类对象与实例对象}
建立测试类:
类对象 {#类对象}
建立类进行编译后则形成了类对象,类对象仅支持两个操作:
- 实例化:使用
instance_name = class_name()
的方式实例化,实例化操作创建该类的实例。 - 属性引用:使用
class_name.attr_name
的方式引用类属性。
实例对象 {#实例对象}
类对象实例化得到实例对象,实例对象仅支持一个操作:
- 属性引用;与类对象属性引用的方式相同,使用
instance_name.attr_name
的方式
类变量与实例变量 {#类变量与实例变量}
建立测试类:
类变量 {#类变量}
可由类对象引用
由所有实例共享
实例变量 {#实例变量}
由实例对象引用
仅在当前实例保存 类对象不能引用实例变量:
属性绑定 {#属性绑定}
建立测试类: 在定义、使用类、实例对象属性过程中,其实涉及两个过程:
- 类属性绑定
- 实例属性绑定
使用
绑定
一词事实上更加确切,可以理解为属性并不是属于类或实例的,Python中一切皆对象,每个属性也都是一个个现货鲜活的对象,之所以这些对象被称之为、用作于属性,是因为我们将这部分对象绑在了类对象可使用的属性名称上;换一种说法,对象就是对象,而世上本没有属性,当对象被绑定在类/实例上,对象也就成了类/实例的属性。
因此绑定属性,首先需要有一个对象才行。
类属性绑定 {#类属性绑定}
Python作为动态语言,类对象和实例对象都可以在运行时绑定任意属性,因此类属性绑定有两种时机:
- 编译类时(写在类中的类属性)
- 运行时
实例属性绑定 {#实例属性绑定}
实例属性绑定也发生在两个时机:
- 实例生成时
- 运行时
属性引用 {#属性引用}
上文中对属性的使用事实上都是在引用类对象或实例对象中的属性。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实例对象的属性引用冲突的问题,当类中存在同名的实例属性与类属性时:
- 由于类对象无法访问实例属性,因此对类对象的属性引用没有影响
- 实例属性有权访问二者,实现上会优先引用实例级的属性,即同名的类属性会被覆盖
获取源码 {#获取源码}
文中测试环境与所有源码可在Github下载。
文章链接:
https://www.zywvvd.com/notes/coding/python/python-class-var/python-class-var/